8名保代遭“资格罚”:归入暂停业务类名单,涉及6家券商
8名保代遭“资格罚”:归入暂停业务类名单,涉及6家券商
8名保代遭“资格罚”:归入暂停业务类名单,涉及6家券商又有8名保荐代表人(保代)被归入中国证券业协会(zhōngguózhèngquànyèxiéhuì)(下称“中证协”)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(míngdān)D(暂停业务类)。
5月23日,中证(zhōngzhèng)协官网显示,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(míngdān)D(暂停业务类)目前共有15位保代在列,相较于此前名单,新增了8名保代的信息,涉及6家券商(quànshāng),分别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的吴杏辉(wúxìnghuī),国元证券的马志涛、徐明,财信证券的蒋序全,广发证券的李佳佳,东吴证券的王新、张琦(zhāngqí),中金公司的赵善军。
需要指出的是,财信证券(zhèngquàn)的蒋序全和广发证券的李佳佳,在紫鑫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(xiàngmù)中存在违规行为(wéiguīxíngwéi)时,执业机构均在东吴证券。
具体而言,处罚涉及的保荐项目(xiàngmù)方面,中证协官网资料显示,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的吴杏辉涉及国宏工具(gōngjù)系统(xìtǒng)(无锡)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国宏工具”)的IPO项目。
3月(yuè)7日,上海证券交易所(下称“上交所”)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,经查明,国宏工具项目保荐代表人吴杏辉、雷晨予在发行上市申请过程中,存在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(de)情形。上交所决定,对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予以(yǔyǐ)通报批评,对吴杏辉、雷晨予以6个月内不接受(jiēshòu)保荐代表人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(pīlù)文件的纪律处分。
国元(guóyuán)证券的马志涛、徐明均涉及安徽安芯电子科技股份(kējìgǔfèn)有限公司(安芯电子)的IPO项目。
2月25日,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,经查明,保荐人马志涛、徐明相关核查工作存在重大缺陷,作出的核查结论(jiélùn)与事实明显不符。上交所决定,对国元证券(zhèngquàn)予以(yǔyǐ)通报批评(tōngbàopīpíng),对马志涛、徐明予以6个月内不接受保荐代表人签字的发行上市(shàngshì)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。
财信证券的蒋序(jiǎngxù)全、广发证券的李佳佳,在东吴(dōngwú)证券任职时,参与了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紫鑫药业”)的非公开发行。
1月2日,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东吴证券在为(wèi)紫鑫药业2014年(nián)非公开发行股票(fāxínggǔpiào)提供(tígōng)保荐(含持续督导)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,出具的《发行保荐书》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。对于东吴证券上述违规行为,蒋序全、李佳佳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。
证监会(zhèngjiānhuì)决定,对东吴证券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针对紫鑫药业项目(xiàngmù),没收(mòshōu)保荐业务收入206.80万元(wànyuán),并处以413.60万元罚款。对蒋序全给予警告,并处以20万元罚款;对李佳佳给予警告,并处以10万元罚款。
东吴证券王新、张琦均涉及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(xiàchēng)“国美通讯”)的非(fēi)公开项目。
1月(yuè)2日,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东吴证券在为国美通讯2020年(nián)非公开(gōngkāi)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承销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,未审慎核查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、准确性,出具的《发行保荐书》《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与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(bàogào)》等文件存在(cúnzài)虚假记载。对于东吴证券上述违规行为,张琦、王新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。
证监会决定,对东吴证券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针对国美通讯项目,没收(mòshōu)保荐业务收入94.34万元,并处以100万元罚款(fákuǎn)(fákuǎn),没收承销(chéngxiāo)业务违法所得471.70万元,并处以50万元罚款。对张琦给予警告,并对保荐执业行为(xíngwéi)和(hé)承销执业行为分别处以50万元、20万元罚款;对王新给予警告,并对保荐执业行为和承销执业行为分别处以50万元、20万元罚款。
中金公司的(de)赵善军则涉及上海国微思尔芯(sīěrxīn)技术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思尔芯”)的IPO项目。
2024年12月20日,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中金公司在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过程(guòchéng)中未(zhōngwèi)勤勉尽责,出具的(de)《发行保荐书》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。对于中金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,思尔芯项目(xiàngmù)保荐代表人赵善军、陈立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。
证监会(zhèngjiānhuì)决定,对中金公司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没收保荐业务收入(yèwùshōurù)200万元(wànyuán),并处以600万元罚款。对赵善军、陈立人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。
2024年9月20日,中证协发布《关于修订(xiūdìng)<证券公司保荐(bǎojiàn)(bǎojiàn)业务规则>的决定》,完善保荐代表人负面评价公示机制,强化对保荐代表人的声誉(shēngyù)约束。并在A、B、C三类名单基础上新增一项D类(暂停(zàntíng)业务类)名单,旨在进一步压实投行“看门人”责任,强化对保荐代表人的声誉约束。
据悉,D类展示的是资格罚,采取动态更新机制,并非固定(gùdìng)名单,罚毕就会离开(líkāi)榜单,主要与保代被具体采取的监管(jiānguǎn)措施以及其期限挂钩。
澎湃新闻高级记者(jìzhě) 田忠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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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有8名保荐代表人(保代)被归入中国证券业协会(zhōngguózhèngquànyèxiéhuì)(下称“中证协”)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(míngdān)D(暂停业务类)。
5月23日,中证(zhōngzhèng)协官网显示,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(míngdān)D(暂停业务类)目前共有15位保代在列,相较于此前名单,新增了8名保代的信息,涉及6家券商(quànshāng),分别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的吴杏辉(wúxìnghuī),国元证券的马志涛、徐明,财信证券的蒋序全,广发证券的李佳佳,东吴证券的王新、张琦(zhāngqí),中金公司的赵善军。
需要指出的是,财信证券(zhèngquàn)的蒋序全和广发证券的李佳佳,在紫鑫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(xiàngmù)中存在违规行为(wéiguīxíngwéi)时,执业机构均在东吴证券。
具体而言,处罚涉及的保荐项目(xiàngmù)方面,中证协官网资料显示,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的吴杏辉涉及国宏工具(gōngjù)系统(xìtǒng)(无锡)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国宏工具”)的IPO项目。
3月(yuè)7日,上海证券交易所(下称“上交所”)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,经查明,国宏工具项目保荐代表人吴杏辉、雷晨予在发行上市申请过程中,存在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(de)情形。上交所决定,对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予以(yǔyǐ)通报批评,对吴杏辉、雷晨予以6个月内不接受(jiēshòu)保荐代表人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(pīlù)文件的纪律处分。
国元(guóyuán)证券的马志涛、徐明均涉及安徽安芯电子科技股份(kējìgǔfèn)有限公司(安芯电子)的IPO项目。
2月25日,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,经查明,保荐人马志涛、徐明相关核查工作存在重大缺陷,作出的核查结论(jiélùn)与事实明显不符。上交所决定,对国元证券(zhèngquàn)予以(yǔyǐ)通报批评(tōngbàopīpíng),对马志涛、徐明予以6个月内不接受保荐代表人签字的发行上市(shàngshì)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。
财信证券的蒋序(jiǎngxù)全、广发证券的李佳佳,在东吴(dōngwú)证券任职时,参与了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紫鑫药业”)的非公开发行。
1月2日,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东吴证券在为(wèi)紫鑫药业2014年(nián)非公开发行股票(fāxínggǔpiào)提供(tígōng)保荐(含持续督导)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,出具的《发行保荐书》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。对于东吴证券上述违规行为,蒋序全、李佳佳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。
证监会(zhèngjiānhuì)决定,对东吴证券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针对紫鑫药业项目(xiàngmù),没收(mòshōu)保荐业务收入206.80万元(wànyuán),并处以413.60万元罚款。对蒋序全给予警告,并处以20万元罚款;对李佳佳给予警告,并处以10万元罚款。
东吴证券王新、张琦均涉及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(xiàchēng)“国美通讯”)的非(fēi)公开项目。
1月(yuè)2日,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东吴证券在为国美通讯2020年(nián)非公开(gōngkāi)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承销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,未审慎核查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、准确性,出具的《发行保荐书》《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与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(bàogào)》等文件存在(cúnzài)虚假记载。对于东吴证券上述违规行为,张琦、王新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。
证监会决定,对东吴证券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针对国美通讯项目,没收(mòshōu)保荐业务收入94.34万元,并处以100万元罚款(fákuǎn)(fákuǎn),没收承销(chéngxiāo)业务违法所得471.70万元,并处以50万元罚款。对张琦给予警告,并对保荐执业行为(xíngwéi)和(hé)承销执业行为分别处以50万元、20万元罚款;对王新给予警告,并对保荐执业行为和承销执业行为分别处以50万元、20万元罚款。
中金公司的(de)赵善军则涉及上海国微思尔芯(sīěrxīn)技术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思尔芯”)的IPO项目。
2024年12月20日,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中金公司在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过程(guòchéng)中未(zhōngwèi)勤勉尽责,出具的(de)《发行保荐书》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。对于中金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,思尔芯项目(xiàngmù)保荐代表人赵善军、陈立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。
证监会(zhèngjiānhuì)决定,对中金公司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没收保荐业务收入(yèwùshōurù)200万元(wànyuán),并处以600万元罚款。对赵善军、陈立人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。
2024年9月20日,中证协发布《关于修订(xiūdìng)<证券公司保荐(bǎojiàn)(bǎojiàn)业务规则>的决定》,完善保荐代表人负面评价公示机制,强化对保荐代表人的声誉(shēngyù)约束。并在A、B、C三类名单基础上新增一项D类(暂停(zàntíng)业务类)名单,旨在进一步压实投行“看门人”责任,强化对保荐代表人的声誉约束。
据悉,D类展示的是资格罚,采取动态更新机制,并非固定(gùdìng)名单,罚毕就会离开(líkāi)榜单,主要与保代被具体采取的监管(jiānguǎn)措施以及其期限挂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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